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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委员+法院】朋友借贷起纠纷 代表调解化矛盾
  发布时间:2023-11-10 19:33:28 打印 字号: | |

为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呼和浩特市玉泉区人民法院积极探索代表委员+法院矛盾调解新模式,充分发挥代表委员听民生、察民情、解民忧的职能优势,近日,玉泉区人民法院诉源治理人大代表工作室又成功调解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双方冰释前嫌,使得案件圆满解决。

案情简介

原告曹某和被告李某是朋友,李某以遇到困难为由向曹某借款10000元,承诺一周后还清并签订借条。到期后经曹某催讨,李某却表示等有钱就还,此后一年期间,曹某多次催讨无果,一纸诉状将李某起诉至法院,要求李某偿还欠款10000元。

调解中,区人大代表、内蒙古誉昊律师事务所主任、本案特邀调解员朱时银结合矛盾双方的诉求和现实情况,积极与当事人沟通,通过与双方当事人推心置腹的交谈,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耐心劝说,引导双方以互谅互让的态度化解矛盾,最终促使双方达成调解,握手言和。双方当事人签订和解协议,约定分五期偿还欠款,一场纠纷得以圆满化解。

下一步,呼和浩特市玉泉区人民法院将继续加强代表委员联络工作,常态化邀请特邀调解员参与案件调解工作,切实发挥代表委员的公信力、影响力、协调力,实现案件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责任编辑:综合办公室